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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的操作规程具体有哪些,职业健康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哪十项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8-04 11:37:15 编辑:挖葱教案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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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健康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哪十项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职业健康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哪十项

2,进入实验室后个人的安全防护手段有哪些在实验室应注意哪些行为

实验室个人防护措施 1、实验室是对临床样本进行检测工作的场所,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禁止在实验室饮食及会客,禁止将与检测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2、 检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工作服或防护服、戴手套、口罩等,无菌操作时应换鞋、穿隔离衣、帽等,必要时佩带有护罩的安全眼镜。离开实验室时,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等必须脱下并留在实验区内,不得穿着工作服进入生活区或办公区。 2、一般使用一双一次性乳胶橡胶手套和一双一次性薄膜手套防护。操作高致病微生物时需戴双层乳胶手套。在操作过程中必要时更换外层手套。手套只能一次性使用,不可重复使用。不得戴手套离开实验室区域。3、手套使用过程中如有撕破,损坏或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手套。在更换手套前不可触摸鼻子,面部等其他个人防护装备。应先清洗手部并注意不去触摸工作台面和其他物品4、脱去手套之后和离开实验室之前必须洗手。洗手一般用肥皂、水和消毒液清洁。其操作按专业洗手七步法。 5、实验人员应规范操作,严防利器损伤,保护皮肤室完整性,手上有伤口时应消毒后在创伤处贴上“止血贴”并戴双层手套。

进入实验室后个人的安全防护手段有哪些在实验室应注意哪些行为

3,什么是安全操作规程它包括哪些内容

安全操作规程是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制定的必须遵守的操作活动规则。是根据企业的生产性质、机器设备的特点和技术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及群众经验制定的安全操作守则。是企业进行安全教育也是处理伤亡事故的一种依据。安全操作规内容:1. 总则;2. 工作前的安全规则;3. 工作时的安全规则;4. 工作结束时的安全规则。设备操作规程三阶段:设备操作规程内容一般包括对作业环境、设备状态、人员状态、操作程序、人机交互和异常情况处理等规定。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完成后三个阶段。1. 作业前阶段:观察作业天气、采光、地形等情况,清理好工作现场;仔细检查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备可靠;人员的精神状态、衣着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主要是规定作业环境、设备状态、人员状态三方面的要求。2. 作业中阶段:工件装卡牢固;自动控制时,调整好限位装置,以免超越行程造成事故;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注意各部位有无异常,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止操作,及时排除;中断作业应停止设备运行,切断电源;严禁超性能、超负荷使用设备;维修设备时,应按设备维修程序操作。主要是规定操作程序、人机交互和异常情况处理等。3. 作业完成后阶段:各操作手柄、按钮复位,恢复设备状态;所使用的工具要清点、作业用辅助设施及时拆除;设备润滑,场地清理;维修作业要做好设备交接;个人防护用品应在确认作业完成后,最后摘除。编制安全操作规程的步骤:1. 调查、收集资料信息。信息的来源包括:该类设备适应的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管理规程规范;设备的使用操作说明书、技术文件;同类设备相关资料;生产经营单位自身的管理制度等。2. 撰写。安全操作规程的格式一般分为“全式”和“简式”两种。行业性规程多为“全式”规程,主要包括:总则、引用标准、名词说明、操作安全要求等。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多采用“简式”,即规定操作安全要求,着重于针对性和可操作性。3. 征求意见与修改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后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对合理性建议、意见加以采纳,及时修改完善。4. 审批实施和持续改进。审批执行是严肃安全操作规程要求,使安全操作规程以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规范文件形式确立下来的重要环节。同时,要进行每年审查和修订,每3~5年应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重新发布。
安全操作规程亦称“安全技术须知”,“安全技术细则”。企业根据生产性质及技术设备的特点,结合实际给各工种工人指定的安全操作守则,它是企业实行安全生产的一种基本文件,也是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的主要依据,一般包括四部分内容:总则、工作前(即班前准备)时的安全规则、工作时的安全规则、工作结束(包括交接工作)时的安全规则。规程的文字应简明,不仅要指出具体的操作要求和操作方法,而且要指出应注意或禁止的事项。

什么是安全操作规程它包括哪些内容

4,安全中四口五临边应如何规范的进行防护

平面是特殊类型的平面多边形网格,可以在渲染时无限放大,因为平面本身在空间延伸至无限,无边界,也没有厚度。单击【创建】菜单中的【标准基本体】子菜单中的【平面】命令,在视图中拖动可以创建平面。长度与宽度——设置平面对象的长度、宽度。长度分段、宽度分段——设置沿着对象每个轴的分段数量。缩放——指定长度和宽度在渲染时,从中心向外缩放。密度——指定长度和宽度的分段数在渲染时的倍增因子。生成贴图坐标——生成把贴图材质用于平面的坐标。希望我能帮助你解疑释惑。
四口五临边、高处作业防护措施: 1、基坑的防护: 本工程基础较深,根据现场情况在基础的四周设置通长防护栏,外挂密目安全网。 2、高处作业的防护: 因本工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所有防护架结构均用48×3.0mm的钢管搭设,连接件用扣件,搭设高度高出操作层一步,步距1.8米,外面张挂密目安全网,防护架与建筑物有牢固的连接,所有安全出入口均搭设长4.5m、宽3m的防护棚。 3、临边及操作棚防护: 本工程四周设围墙封闭,临边部位采用钢管架体围护,高度不低于1.2米,涂刷分格色警戒。钢筋、木工、搅拌机等操作场地搭设防护棚、围档,具体按附图。 4、洞口周边的防护: 洞口尺寸大于等于300mm均做防护,洞口小于1.5×1.5m时预埋通长筋或设置固定盖板,大于1.5×1.5m的洞口,周围设二道护身栏杆,中间覆盖水平安全网,电梯井口设高度不低于1.8m的工具式金属防护门,每三层电梯井处设一道水平安全网,防坠落,门洞及其它竖向栏杆的制作参照附图。由室内通往阳台门洞设两道水平栏杆。 5、个人防护: 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凡从事2m以上,无法采取可靠防护设施,高处作业的人员系好安全带,从事电气焊、剔凿等作业的人员要使用面罩或护目镜,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并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6、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挑平台周边,雨篷、挑檐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7、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道路都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8、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9、施工电梯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拦杆,并喷上"随手关门"的广告用语。 10、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栏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2m~1.8m,下杆离地高度为0.4m~0.6m,对防护栏杆高1.5m以上应有三道横杆,并加挂安全立网,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11、对栏杆柱的固定,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外墙边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此同时钢管或钢筋焊牢。 12、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kn外力。 13、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或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14、在洞口作业时,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15、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16、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的洞口,必须用九合板模板作盖板,并沿四周钉上铁钉,防止挪动移位。 17、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用九合板作盖板,盖住洞口,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18、边长为50~150cm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紧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木板或脚手片。 19、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挂设安全平网。 20、垃圾井道和烟道,可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标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21、对竖向洞口,凡落地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22、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 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栏杆。 23、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5,汽车维修安全防护规程

汽车维修业的一般安全操作规程一、不准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和裙子上班。留长发者要戴工作帽。 二、在进行工作时禁止吸烟。 三、工作时要集中精神,不准说笑、打闹。 四、使用一切机械工具及电气设备,必须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并要爱护使用。 五、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带保用品,不准光着膀子进行工作。 六、严禁无驾驶证人员开动一切车辆。 七、严禁开动与驾驶证规定不相符的车辆。 八、未经领导批准,非操作者不得随便动用机床等设备。 九、工作场所、车辆旁、工作台、通道应经常保持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十、严禁一切低燃点油、气、醇与照明设施及带电的线路接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八、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1、保险杠与护条 汽车的最前端和最后端都装有保险杠,许多新式轿车(例如桑塔纳、奥迪等轿车)左右两侧还装有纵贯前后的护条。保险杠和护条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规定,以便在汽车相撞时两车的保险杠或护条能首先接触。 保险杠的防护结构应包括两部分:1)减轻行人受伤的软表层,主要由弹性较大的泡沫塑料制成;2)能吸收汽车一部分碰撞能量的装置,有金属构架、全塑料结构、半硬质橡胶缓冲结构、液压或气压装置等型式。 车身侧面的护要与行人接触的可能性很小,一般由半硬质塑料或橡胶制成。
根据碰撞安全性的要求,车身壳体的正确结构应是,使乘客舱具有较大的刚度以便在碰撞时尽量减小变形,同时使车身的头部、尾部等其它离乘员较远的部分的刚度相对较小,在碰撞时得以产生较大的变形而吸引撞击能量,显然,如果车身乘客舱按照汽车行驶时的载荷来设计,其刚度就显得不足,还需要进行局部加强。乘客舱较易加固的是地钣、前围内钣、后围钣等宽大的部件。 门、窗孔洞的周边则是薄弱环节,但风窗支柱和中立柱的断面尺寸又不宜过大,所以只能在其内部贴上较厚的加强钣。在汽车碰撞时,为避免整个乘客舱的构架产生剪切变形或坍塌,最重要的是加固门、窗周边的拐角部分,可在其上贴上加强钣或加大拐角处的过渡圆角。汽车维修养护网 要使乘客舱获得必要的刚度,不能仅靠局部补强的办法,而应就整个车身结构通盘考虑。众所周知,杆件或梁在弯曲时变形较大而在拉伸或压缩时变形较小。
、目的:为了规范汽车驾驶员驾驶行为,确保交通安全。2、范围:本公司所有客车,货车。3、 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3.1 起动前,必须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务使每一机保持正常状态,尤其注意安全机件:如转向部分、制动部分、轮胎、钢板弹簧、喇叭、灯光等的检查,确保其完好。为了减少因润滑油不良,机体磨损和起动困难,3.2 起动发动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3.2.1 每次使用起动机时间不应过长(汽油车5秒钟,柴油车10秒)。3.2.2 起动后绝不可猛踏加速踏板,让发动机怠速运转数分钟,使发动机得到良好的润滑和温度提高到50—60℃再行起步。3.2.3 起动时,将离合器踏板安全踏下,以减轻起动机的负荷,避免用拖车、顶车、溜坡等方法起动,以免损坏机件。3.3 在发动机发动后应进行下列检查工作:3.3.1 查听发动机的声音和工作情况。3.3.2 检验手、脚制动器的制动效能。3.3.3 检查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3.3.4 试验喇叭声音,各种灯光和刮水器的情况。3.3.5 检查燃料系、润滑系、制动系、冷却系以及前后桥等有无漏油、漏水现象。3.4 出车时,检查出下列缺陷在未消除前不应出车:3.4.1 发动机在运转时有缺缸情形。3.4.2 发动机的曲轴承、连杆轴承有响声。3.4.3 漏油(燃油、机油)、漏水、漏气。3.4.4 转向不灵活或过松,连接机件有脱松现象。3.4.5 手、脚制动器效能不良。3.4.6 各轮毂轴承过松。3.4.7 轮胎气压不足。3.4.8 各种灯光(如方向灯、制动灯、前大灯、后灯等)及刮水器缺少、失效。3.5 车辆起步的操作顺序:3.5.1 踏下离合器踏板;3.5.2 将变速杆移入适当的档位内(一档或二档);3.5.3 按喇叭;3.5.4 注意观察汽车、有无行人或其他障碍物;3.5.5 放松手制动杆;3.5.6 缓慢地抬起离合器踏板,同时轻缓地踏下加油踏板,使车辆徐徐地平稳起步。3.6 车辆行驶中的车速:3.6.1 应根据车型、道路、气候、视线以及情况确定,在一般良好的道路上应保持中速(通常用经济车速30—40),不要忽快忽慢,并尽量保持直线行驶,在不良路面或不熟悉的道路上,应酌情减速,新车及大修车在走合期内最高时速不应超过30。3.6.2 在道路宽直,视线良好,又无限速标志的地段,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机动车可按规则中所规定的最高时速行使。规则的最高时速:小型汽车、摩托车为60;大型汽车为50;汽车拖带挂车为40;方向盘拖拉机为20。3.6.3 通过繁华街、交叉路口、隧道、窄桥、陡坡、弯道、狭路及下雪、结冰、雨雾视线不清或拖拉损坏的车辆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3.7 通过上、下坡道时应做到:3.7.1 上坡时,如路面宽平,两侧又无危险,可适当利用冲力冲坡,并根据坡道长、短、大、小和发动机的动力情况及时换入低速档,以保持充分的爬坡能力,同时要随时准备使用手、脚制动器,防止熄火倒退。
汽车维修安全防护规程一、不准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和裙子上班。留长发者要戴工作帽。 二、在进行工作时禁止吸烟。 三、工作时要集中精神,不准说笑、打闹。 四、使用一切机械工具及电气设备,必须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并要爱护使用。 五、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带保用品,不准光着膀子进行工作。 六、严禁无驾驶证人员开动一切车辆。七、严禁开动与驾驶证规定不相符的车辆。 八、未经领导批准,非操作者不得随便动用机床等设备。 九、工作场所、车辆旁、工作台、通道应经常保持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十、严禁一切低燃点油、气、醇与照明设施及带电的线路接触。

6,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主要内容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一、安全管理措施⑴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运用"全管"方法,分阶段、按部位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⑵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⑶强化安全检查制度,各级都要定期检查,采用专业检查和群众检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施工高峰期和冬、雨季组织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围绕高空作业、电器线路、机械动力等方面进行,防止发生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人等事故。另外,针对施工特点,如高空吊装、架子平台、防火、防塌、防爆、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按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要求落实隐患整改,把安全措施贯穿于生产全过程。⑷抓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等基础工作,做好模板工程、外架子搭设等施工方案,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二、安全技术措施1、防坠落措施①购买有产品合格证的安全帽,购入的安全帽必须经验收后,方准使用。不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正确使用,扣好帽带。②安全网应使用已取得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的密目式安全网,立网随施工层提升,网高出施工层1米以上,生根牢固,下口离墙不大于15CM,二网间拼接空隙不大于10CM。③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三米以上的长绳应加缓冲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用。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④楼梯口防护: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设两道防护栏杆。⑤预留洞口、坑、井防护:对较小的洞口采用临时砌死或用定型盖板盖严;较大的洞口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上面满铺脚下手板;边长在1.5米以上的洞口,张挂安全平网并在四周设防护栏杆。⑥通道口防护: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流动密集的通道上方,设置防护棚,防止因落物产生的物体打击事故。防护棚顶部采用5CM厚木板,两侧沿栏杆架用密目安全网封严。防护棚上部严禁堆放材料。⑦使用的脚手架及搭设方案须经设计计算,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搭设。外脚手架随施工进度上升,操作层脚手板必须满铺,架子外侧挂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各类架子搭设完毕必须经安全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交付使用。⑧龙门架支搭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缆风绳直径不小于12.5MM的钢丝绳,并按规定埋设地锚,首层进料口一侧搭设长度不小于2米的防护棚,另外三侧封闭.每层卸料平台设防护门,两侧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龙门架吊笼口设安全门,两侧有防护措设施。吊笼定位托杠采用定型装置,吊笼运行中严禁乘人。2、安全用电措施 ①临时用电按有关规定编制好施工方案,并建立现场线路、设施定期检查制度。现场电源采用TN-S系统,现场电线、电缆按规程架设,不得有直接绕钢管乱拖、乱接等现象。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电器设备必须绝缘良好,并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或接零,严禁没有经过培训或不懂机电设备的人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②配电箱和开关箱要有门有锁并能防雨雪侵入,配电系统采取分级配电,动力与照明线路要分开设置并有标记,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配电箱统一编号,箱内开关电器标明用途。③加强夜间施工照明管理,确保施工部位的规定照度。职工宿舍照明全部使用36V低压电。电焊机单独设开关,外壳做保护接地或接零。一次线长度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小于30米,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不得使用金属管道、脚手架、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应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3、施工机具安全防护措施①卷扬机、搅拌机搭设防砸、防雨操作棚。停用或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卷扬机吊笼应降至地面,搅拌机料斗应升起并挂好保险链。②机动翻斗车时速不超过5KM,行车中严禁带人。③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操作手柄应有绝缘措施。停用或停电时应切断电源。④圆锯、平刨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凡长度小于50C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裁割,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并应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⑤钢丝绳应有足够的安全储备,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有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钩应有防止脱钩保险装置;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3、安全防火措施①制定逐级岗位防火责任制。工地设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坚持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下班后关好门窗,切断电源。②临时建筑搭建不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通。搭建临时易燃物品库房和住人工棚及伙房时应使用非燃烧材料。③工房内人员不得卧床吸烟,吸烟时做到"三不落地"即:烟头、烟灰、火柴梗不落地。④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不得挪做它用。⑤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岗位人员应经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和违章作业。电气焊作业前,特别是高空作业应对周围和下方的可燃材料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并有专人监护。⑥装修、装饰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设立禁烟标志,并建立用火用电审批制度。⑦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由专人保管和领取,用后及时归库。⑧施工现场的可燃杂物每天进行清理。
试读结束,如需阅读或下载,请点击购买>原发布者:钱芝娟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主要内容:一、文件及证件1、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文件(施工许可证,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等);3、上级适发放的安全生产文件;4、企业法人(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员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考核证;5、专业施工队伍资质及专业人员证件(复印件);6、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复印件);7、现场工作人员花名册。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生产,主要包括: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安全效果目标);3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4安全检查制度;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6安全技术措施制度;7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制度;8安全生产评价制度;9意外伤害保险制度;10机械设备管理制度;⑾防护用品管理制度;⑿班组安全活动制度;⒀文明施工管理制度;⒁伤亡事故管理制度;⒂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⒃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2、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施工现场各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三、安全生产职责及目标考核1、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网络;2、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企业与项目部签订的经济承包协议书;3、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包括项目部与各部门、各作业队、各班组签订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4、项目部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规定及考核记录。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规划和指导施工全过
加强培训 提高素质加强对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素质是做好安全施工的前提。企业必须定期、定时分批培训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提高管理人员生产素质,对安全生产做到能管、会管、管得好。加强对施工人员岗前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企业对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使其熟知和遵守本工种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提高认识 完善机构为了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必须提高企业各级领导的认识。企业法人必须充分认识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意识到安全生产不但关系到企业信誉,而且关系到国家财产及施工人员生命的安危;必须坚持贯彻执行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的关系。在生产、效益、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从机关到各项目均要成立安全文明小组,以法人为代表,项目经理为首,各分管领导,专职安全员以及各分项工程安全员组成。健全制度 严加防范 建立、健全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使与生产有关的任何人、任何部门都负有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增强各级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管理的责任心,消除一切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度。建设工程结构复杂、交叉作业,多层作业多,安全隐患无处不在,因此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针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防、分析,从而进行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每个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根据分项工程的具体情况,用书面形式向施工人员进行操作方法、安全防措施等方面的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掌握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自觉增强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并要求交底人履行签字手续,把交底单作为技术档案存档。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个分项工程均配备安全员,依据《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结合现场情况逐项检查评分,确保安全措施落实无死角;实行专职安全员每天例行检查,检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实行安全检查小组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大检查,进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评分,奖好罚差。安全生产事故涉及的范围广、原因多、突发性强,但我们只要从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管理机构,健全安制度,根据各项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全面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狠抓落实,做到防患于未然,那么施工安全事故必将大大减少。

7,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原发布者:光少V同學仔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珠海市斗门合威机械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目录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九、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总则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公司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车间和员工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工作环境和条件。三、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一
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六)建立、...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 1.明确在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整改;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四)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五)职业危害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制定的职业危害防治的规定及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建立、修订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参与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 3.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二、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一)日常监测 1.明确日常监测人员,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2.明确尘、毒、噪声的合理布点(布置图),明确监测时间,并做好记录(记录表); 3.规定监测办法。 (二)检测和评价 1.按规定委托取得资质认定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的检测和评价; 2.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若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定规划,限期解决; 3.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时和在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一)岗前告知 在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工作场所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二)作业场所告知 1.设置或定期更换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明确具体负责人; 2.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3.定期将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公示,明确公示方式。 四、职业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检查负责部门和人员,以及相应的任务和职责; 2.明确职业危害检查方式(如日常、定期、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和一般性、专业性)及检查周期; 3.明确职业危害检查内容(包括对思想认识、管理制度、现场环境、职业危害标志、职业危害设施、工艺、设备、仪表、问题整改等方面的检查内容); 4.检查记录保存完好; 5.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6.明确对事故隐患整改限期要求及复查要求,实现跟踪问效; 7.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是否分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是否分开。 五、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申报工作负责人; 2.每年申报时间; 3.申报程序; 4.申报存档资料。 六、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明确教育培训负责部门和培训对象(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在岗员工、新进员工、转岗人员、外来人员、临时工作人员等); 2.明确各类人员接受职业危害教育的内容(思想、政策、法律法规、事故教训、职业危害基本技能、常识、经验等)及教材; 3.明确培训应达到的目的及资格要求; 4.明确教育方式、培训时间、考核方式; 5.明确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依法接受有关培训、考核(包括复审)管理规定的要求。 七、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制定职业危害维护检修规定; 2.明确维护检修单位和检修人的职责范围; 3.明确检修的种类; 4.各类检修作业应当遵循的规程或规定; 5.检修的程序和要求; 6.检修的记录要求; 7.检修的验收要求。 八、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明确配备标准; 2.明确采购及特种劳保用品供应方的资质审验办法; 3.明确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办法和管理责任人。 九、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报告卡; 4.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三)职业健康检查 1、开展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开展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3、开展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开展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 十、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张贴在操作岗位。主要包括内容: 1.生产操作方法和要求; 2.重点操作的复核、操作过程的职业危害要求和劳动保护; 3.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 4.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 十一、职业危害事故管理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事故报告程序和内容,调查、处理程序及要求; 2.“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预防措施不放过、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的要求; 3.事故档案管理和事故台帐。 十二、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1.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要求; 2.对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教育和检查办法; 3.职业危害协议签订要求。 十三、应急救援预案管理 1.成立应急机构,明确各人员应急救援管理责任; 2.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保证资金,经论证后由负责人批准发布实施; 3.明确重大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的宣传、学习、教育、演练等相关工作。  《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02.04.10)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二)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GBZ/T 225—2010《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4.1.11 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含临时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劳动者名册应按照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分别建立存档。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仁程度、嗜好等一般概况;  —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事;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关于台账:  4.3.5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台账  4.3.7 使用、生产、经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台账  4.3.8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台账  4.7.3 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台账  4.7.4 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台账  5.1.15 工种台账  5.3.2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台账
文章TAG:防护防护的操作操作规程防护的操作规程具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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