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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食品安全实行什么负责制,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总 则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7-25 10:11:24 编辑:挖葱教案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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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总 则

第一条: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第三条: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总 则

2,校园内也有许多需要注意的安全还需要自我保护包括哪几方面

一是以预防为主,把好进货关。积极宣传普及食品卫生安;严把校园食堂、小店食品进货关,从源头上切实加强校园食品卫生日常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二是健全制度,依法管理。建立完善校园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等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一旦发现意外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组织指挥系统,分管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立即采取处理对策,并及时向各级领导报告有关情况。对在预防、处置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者,视其情况和危害后果轻重,追究责任。 三是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实行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制,切实加强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的巡视、督促、检查力度。并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在预防、处置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是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一旦出现校园食品卫生安全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及时准确处置,把损失减低到最少程度。

校园内也有许多需要注意的安全还需要自我保护包括哪几方面

3,哪条法规规定学校食堂第一责任人必须是校长

学校食堂第一责任人必须是校长  一、这是不是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这是一个行政管理上的规定,因而违反此责任,承担的 也是行政管理上的责任。如校长被撤职、免职、行政记过,行政警告等,而不是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的刑事责任,还应当由食品生产、销售、经营者来承担。当然,校长也可能因监管不力,涉嫌渎职犯罪,这是另一层面的问题。  三、学校食堂第一责任人必须是校长,这个说法的依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国家药监局每年都会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同时会要求各省份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学校食堂,特别是农村地区中小学食堂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10%。工作人员在检查时,可邀请学生家长、社会监督员等参与。  据了解,相关部门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索证索票、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情况。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国家药监局还规定,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国家药监局还规定,各省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督促学校全面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相关部门将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及时将量化分级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辖区内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档案。对纳入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要进行重点监管。
没有,
校长是对学校履行全面管理责任人,同时也是学校的法定代理人,所以在学校内部管理中不能存在第二个法人代表,所有的社会行政行为须要法定的代表人同意才能办理地。

哪条法规规定学校食堂第一责任人必须是校长

4,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以深圳市为例,《深圳市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关于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内容为:1、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组织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2、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做好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理及防控工作;3、开办食堂需证照齐全,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有关要求规范操作,食堂厨房实现“明厨亮灶”,餐饮量化等级达到B级以上,并努力提升为A级;4、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实行校外加工校内配餐的学校,应建立落实餐饮配送单位资质审查和食品查验制度,并报辖区食品监管部门备案;6、建立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制度;7、组织中、小学生参加食品安全志愿者服务,定期结合综合实践活动、品德与生活和班会课等开展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小学和初中每学年不少于4个课时,高中不少于2个课时;8、应教育学生不购买无证流动摊贩售卖的食品,并鼓励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举报校园周边乱摆卖食品行为。扩展资料:《责任书》同时对教育部门、食品监管部门和城管部门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学校职责为教育行政部门职责为:将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情况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和考核重要指标;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公共安全教育体系,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教育,明确学校每年对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课程培训,小学和初中每学年4个课时,高中2个课时;推进学校食堂米、面、油、肉、蔬菜、调味品等大宗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统一采购配送制度;《责任书》同时明确:学校、教育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管和城市管理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各责任主体、有关责任人员,分别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参考资料:人民网-深圳: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主抓后勤的副校长担任,因为食品安全涉及到后勤管理,剩菜剩饭,原料采购,操作环境,这些都是归主抓后勤的副校长负责

5,如何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的整治

一、整治目标  深入开展对学校食堂的集中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严格督促学校食堂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培训、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二、工作方法和步骤(一)自查自纠阶段  1、县教育局、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认真摸底动员,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进一步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正确认识本次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开展排查,组织辖区范围内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食品和关键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到位。  3、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成立应急组织机构,结合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求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能及时控制、有效处置。(二)监督执法阶段  1、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抄报主管教育部门,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严格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学校食堂经营者资质,严禁学校将食堂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人员经营,依法查处学校食堂无证经营行为。完善食品安全抽查和监测制度,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法查处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总结评估阶段  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先进,督促整顿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显著的单位进行整改,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为保障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作  1、县卫生和计生局、教育局要按照相关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沟通配合,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的问题,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松、不断、不乱。同时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能,严肃查处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对未依法查处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县卫生和计生局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协作,互通信息。对管辖范围内学校食堂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学校食堂和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农村寄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畜禽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等原料采购、贮存和使用的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中毒事件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三)加强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  1、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加大对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消费的意识。要积极推动和大力开展餐饮服务企业诚信、讲自律的活动,切实增强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  2、要做好专项整治的信息报送工作。对整治中发现和查处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第24条第7项(七)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不得制售凉菜。
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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