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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及经验教训分享,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原因及措施

来源:整理 时间:2023-11-12 23:09:08 编辑:挖葱教案 手机版

1,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原因及措施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原因如下:1、事故简要经过。2006年9月18日八点班,开掘工区掘准队工长刘某带领高某等6人在北丈八井七尺二采区轨道巷回收装运皮带料。装好料后由七尺二区轨道巷从里往外带,到第一横贯处(此段坡度7度左右)留下两个叉车用约3公分宽左右的板条打了掩。接着刘某带领高某、郭某、田某一起将已装好的三个斗车从下坡处推到坡上,田某背住第二个斗车,高某、郭某在前面背住第一个斗车,刘某在第二个斗车前面拽。将第一个斗车放至快要接近第二个叉车位置时,高某、郭某急忙闪开,斗车撞到第二个叉车,致使两个叉车冲过原先的板条掩,向下滑去,刘某见势,随即跟着叉车向外边跑边喊。刘某在追车过程中被后面滑下的1吨料车压伤,经抢救无效死亡;2、事故原因下料人员安全意识差,放车未使用绞车牵引,人工推车,碰到斜坡上未按规定打好掩和使用戗柱的装料叉车,致使装料叉车跑车,人员违章追车,导致后面的1吨料车滑车将人压伤致死,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在不具备出车条件的情况下,盲目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技术措施未落实,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安全事故案例防范措施如下:1、小巷运输严格执行牵引区撤人搁警戒和“五联锁”制度;2、回收大型设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或有能指导现场安全作业的工作票;3、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人员素质,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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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安全事故的反思和教训

安全是关系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大事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对于安全事故的 反思 和教训,欢迎参考。 对于安全事故的反思和教训篇一 通过对____公司系统各类事故的学习、分析,我对事故案例及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思 总结 ,旨在杜绝各类违章违纪行为,为确保 安全生产 无事故保障安全供电的目标而不断奋斗,不断 学习总结 ,从而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我认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做到以下一些要求: 一、贯彻落实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按照有关安全 规章制度 作业 严格要求自己,端正思想态度,从事变电工作应严格按“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执行值班、巡视、倒闸、检修、试验等工作,从事接触网工作应严格按“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做好巡视、倒闸、测量、检修等工作,时刻要求自己做到绝不违规、严把安全。把安全工作规程落到实处,结合实际情况严格要求,时刻铭记“安全是天,安全是命,安全就是一切”。作业时与设备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远离高压带电设备,按规定进行验电接地、办理安全 措施 及防护,监护人对操作人加强监护,办理互控。任何作业,作业前、作业中均要对各类安全用具进行检查,确认合格无缺陷后方准使用。从事接触网巡视及检修作业还要穿防护服,穿好绝缘鞋,戴好安全帽,携带望远镜和通讯工具,夜间巡视、作业要有照明用具,注意避让列车。检修作业前做好安全预想会,作业中服从工作领导人的指挥,杜绝任何违章违纪行为,对不安全和有疑问的命令要及时果断提出,经过认真的分析,确认正确无误,方准作业。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传递用具不得抛掷。 二、加强业务学习,实作演练,提高技术水平,认真对待,绝不敷衍 按照月度培训计划及相关文件要求,参加全体员工业务学习,实作演练,学习过程中应时刻注意各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并牢记在心,遇到问题及时提出,互相交流,解决问题,熟练的将每一项正在进行的实作做好并能明确该项实作演练的注意事项及技术标准。对技术生疏及不足的地方要反复练习,加强学习、认真交流,争取在实际工作中不出现任何问题,杜绝各项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事故案例学习,吸取教训,总结 经验 针对各项事故案例进行系统的学习,吸取血与泪的沉痛教训。将各项事故案例结合到实际工作中,遇到可能出现的问题或漏洞的环节结合个人经验特别注意,加强监护,做好自控、他控、互控,防范事故于未然。作好个人安全防护,绝不冒险作业,绝不违章作业,绝不马虎,绝不敷衍,绝不存在侥幸的心理。禁止疲劳作业,不蛮干、瞎干、死干。作业过程中,严格要求自己,不做工作无关的事情,专心作业,呼唤应答,绝不闲谈,听从指挥,恪尽职守。 今后我们要以积极的态度,反思自己的安全工作,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去。 对于安全事故的反思和教训篇二 这世上总有些事在预料之外,结合近期发生的三起安全事故,我车间从多个角度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反思。每一起事故的发生,也督促我们反思在工作中安全管理、设备管理、制度管理上存在的不足。为此,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查找不足,确保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为什么会连续出现安全事故,这些安全事故是否可以避免?事故发生后,我们应该怎么想?出了事故我们应该如何应对?从发生的三起事故我们可以看出,事故之所以发生,它与违章作业、责任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现场管理有漏洞,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监管不到位,工作放任自流都有直接或间接关系;我们要做的就是要接受教训,把心里的压力转变成我们工作执行的压力,将压力有效地传递下去。 一是要将“安全就是生命命”的根本理念真正让大家共知、共享,要唤起我们每名职工“违章就是事故”的意识,做到工作、谨慎,时刻如履薄冰。还要真正将我们的安全 文化 理念渗透到每一名职工的思想中,真正做到本质安全,不能麻痹大意凭侥幸; 二是要提高我们每名职工的安全认知能力。要真正认识到安全管理的严肃性、严厉性。只有境界提高了才会真正重视起来,才会将安全真正放到生命至上的高度去研究、去管理、去落实,去全面履职履责。 三是一定要做好各种隐患的排查,防患于未然。要把无事当有事,无中找有。排查隐患很重要的是要细致,、慎之又慎,不采取细致全面的 方法 、手段就可能对问题视而不见,就可能对发现的问题解决不了。我们安全生产是动态的,是24小时不停运转的,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可能又会出现,一定要建立全面细致排查隐患的长效机制,去解决问题。 四是要重点部位重点抓。车间、班组、各 职场 都有不同的重点,自己分管范围的重点自己最有数,这就要求对各自的管理重点首先自己要重视起来,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保证重点部位管控到位。 五是要职能岗位职能抓。在技术业务岗位很,要做执行标准、带头遵守规程、规矩。查隐患、抓规范、不断揭示问题;做好事故的应急防范、应急处置;保证各种设备的运行率、完好率,动态地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最后,事故的发生总会让人心痛,痛定思痛,找出根源,对症下药,才会避免这样的事故发生,因此,深刻吸取此次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唤起每名职工安全想意识,做到每名职工不违章,不图侥幸、不怕麻烦,要按照标准、按照规范,实实在在地干好自己的工作。 对于安全事故的反思和教训篇三 今年我厂连续发生两起责任事故(3.08、5.30),给公司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我们深感不安深表歉意,也留下了深刻的认识,这么短的时间内连续出现安全事故是否可以避免?事故发生后,我们应该怎么想?出了事故我们应该如何应对?从发生的二起事故我们得出结论,事故之所以发生,它与违章作业、责任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不高、现场管理有漏洞,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监管不到位,工作放任自流都有直接或间接关系;我们要做的就是要接受教训,把心里的压力转变成我们工作执行的压力,将压力有效地传递下去。 一、首先要将安全就是生命也是企业的生存之基石的根本理念真正让大家共知、共享,要唤起我们每名员工违章就是事故、违章就是违法(电力安全生产法)的意识,做到工作谨慎,有条不紊 。还要真正将我们的安全文化理念渗透到每一名员工的思想中,真正做到本质安全,不能麻痹大意凭侥幸; 二、要进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从具体上抓,杜绝务虚和表面 文章 ,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项工作的管理者、组织者、实施者、落实到每一个人,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各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级级落实层层分解。 三、要提高我们每名员工的安全认知能力。要真正认识到安全管理的严肃性、严厉性。只有境界提高了才会真正重视起来,才会将安全真正放到生命至上的高度去研究、去管理、去落实,去全面履职履责。 四、一定要做好各种隐患的排查,防患于未然。要把无事当有事,无中找有。排查隐患很重要的是要细致、慎之又慎,不采取细致全面的方法、手段就可能对问题视而不见,就可能对发现的问题解决不了。我们安全生产是动态的,是24小时不停运转的,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可能又会出现,一定要建立全面细致排查隐患的长效机制,去解决问题。 五、要重点部位重点抓。厂、站、班组、各职场都有不同的重点,自己分管范围的重点自己最有数,这就要求对各自的管理重点首先自己要重视起来,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保证重点部位管控到位。 六、要职能岗位职能抓。在技术业务岗位很抓,要做执行标准、带头遵守规程、规矩。查隐患、抓规范、不断揭示问题;做好事故的应急防范、应急处臵;保证各种设备的运行率、完好率,动态地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七、安全活动内容要丰富,活动内容要有合理化建议,和辖区事故隐患点分析,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等,通报学习要有分析有比较,使通报成为我们的前车之鉴。 八、班组长和工作负责人要认认真真去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每一项工作都要做好现场勘察和隐患查明,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做好工作开始前的,三交三查,确保任务清楚、危险点清楚、作业程序清楚、安全措施清楚、要严格落实设备电网,三防十要反事故具体措施,特别紧急状态、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 九、对有安全意识但业务能力较差的员工,只能要求作一般的做指定的工作,不能从事技术性的工作,同时加强他的业务能力培训。 十、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就是我们生产在第一线的工作人员的生命线,如果你对其中一项的忽视就是对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生命的藐视那后果是难以想象的。特别是在我们生产第一线的工作人员,工作前一定要进行三措一点分析:千万不要有违章作业和习惯性违章,不要存有侥幸的心理,在生产中要有随时都会有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只有防范与未然,才能确保人生的安全。 公司经过5.12地震现生产基本已全面恢复,电力安全生产慢慢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但安全生产的现实提醒我们,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还有许多的不足和漏洞。我们每一个电力员工都不能高枕无忧,一定要不断加以改进,让我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到年年百日安全活动的各项措施: 总之,我们深刻吸取此次教训,唤起每名管理者、员工安全思想意识,做到每名员工不违章,不图侥幸、不怕麻烦,要按照标准、按照规范,实实在在地干好自己的工作。 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在对班组每名员工的绩效考核中要把 安全知识 ,安全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相结合,促使每名员工具有较高的业务技能水平,较强的分析判断和紧急情况处理能力,实现安全工作“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认真贯彻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每名员工的思想观念中去。 对于安全事故的反思和教训相关文章: ★ 对于安全事故的反思和教训 ★ 对于部队安全事故的反思和教训 ★ 关于个人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优秀范文十篇 ★ 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体会 ★ 安全事故反思心得体会 ★ 关于安全事故心得体会与收获5篇 ★ 个人安全事故反思总结5篇 ★ 安全事故的反思体会 ★ 安全事故的反思心得 ★ 安全事故反思与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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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经验分享小案例安全经验教训例子

通过分享有关 安全知识 的小案例,要吸取别人的 经验 教训,注意身边的安全,自己也要做好安全的防范 措施 ,多了解安全知识,了解安全小案例,起到警醒人民群众的作用。下面是我精心收集安全经验分享小案例的例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安全经验分享小案例篇一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造成了两个方面的重大危害:其一,对被害人因丧失抢救时间而未能避免死亡的后果和情节对人的保护造成极大的威胁;其二,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对案件的侦破等也造成极大的侵害。为此,1997年的刑法典在第133条特别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理论界与实践界一直存在争议,其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刑法第133条规定的逃逸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指交通肇事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现场,但行为人的逃逸行为与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没有因果关系;第二种指行为人的逃逸与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有因果关系的逃逸行为。对于第一种逃逸行为即使出现有人死亡的结果,于行为人只涉及犯罪后态度的认定。而对于第二种逃逸行为,学界主要有四种观点:其一,认为属于逃避法律责任而逃跑的罪后表现,其行为与罪过均与前两个罪刑阶段相同,只是情节不同,因而规定了更重的法定刑,属于情节加重犯;其二,认为是行为人违章肇事后,为逃避罪责,急于逃窜,致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其三,认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第一、行为人违章肇事后,为逃避罪责,急于逃窜,致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第二、行为人肇事后,遵守了第一次违反的注意义务,但疏忽了其他的注意义务,而这一疏忽造成了第二次肇事,致使前次肇事受害者之外的其他人死亡。其四,“因逃逸致人死亡”因仅限于过失致人死亡,即事实上发生了二次交通肇事:已经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又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二次交通事故中被害人死亡。 笔者认为,对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理解,应当首先从立法意图和立法技术层面来考虑。第一,在立法意图上刑法增设的这一条款,反映了当时的司法实践的实际需要。从司法实践有关交通肇事罪的调查结果显示来看,几近50%的肇事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罪责而逃逸,使被害人因此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死亡,导致了危害结果的进一步扩大,也给公安交警部门的侦查带来了相当的难度。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腐化了社会善良的风俗,而且直接造成了不必要的更大的损失。为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此类状况的发生,立法者认为有必要对于逃逸的行为人予以加重处罚。第二,从立法技术上看,交通肇事罪共分为三个罪刑阶段:其一、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二、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三个罪刑阶段分别以分号相隔,法定刑的立法模式也是衔接型中的由轻到重的递进方式,可见立法者认为这三个罪刑阶段的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由轻到重。 其次,笔者进一步分析逃逸致人死亡的内涵和外延。逃逸致人死亡包含了两个条件:1、行为人交通肇事行为的有罪性;2、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从刑法来看,第133条关于逃逸致人死亡的规定属于加重犯,尽管对于其当属结果加重抑或是情节加重有所争议,但是加重犯之与基本犯的对立却是共识。所以根据只有在行为符合基本犯的前提下才能构成加重犯的理论,适用“逃逸使人死亡”的加重法定刑的前提是行为人的交通肇事的行为构成犯罪。此如只造成一人轻伤即使逃逸并致人死亡也不能适用逃逸并致人死亡的加重法定刑。行为人的逃逸与被害人的死亡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至于此处的被害人究竟是仅限于一次肇事后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被害人,还是逃逸过程中所谓的二次肇事的被害人暂且不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单从法律本身的文字表面并不排斥二次肇事的可能。如果第一次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那么二次肇事实际上就是同种数罪的情形。关于同种数罪是否进行并罚,法律并无明文规定。但一般认为,同种数罪并罚的几率要小于异种数罪,在相同的法律条件下,异种数罪必须并罚,而同种数罪则无需并罚。 (二)逃逸致人死亡可以构成故意杀人罪。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也就是说,交通肇事后逃逸可以构成故意杀人罪。 对于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主要涉及行为人的主观方面的认定。对此,刑法学界也一直有争论。一说认为“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形式仅限于故意;二说认为包括因间接故意致人死亡的情形,但不包括直接故意致人死亡;三说认为这一规定只适用于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跑因而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形,不包括因故意致人死亡的情况。 笔者认为,这里的罪过形式是针对逃逸后致人死亡的后果而言,因为犯罪人对于逃逸的行为只能是故意。所以,“因逃逸致人死亡”应该严格限制在主观罪过为过失的范围内。因为刑法第133条是交通肇事罪,而交通肇事罪本身是过失犯罪,这是毋庸置疑的。如果将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形式允许间接故意或者直接故意,又贯在交通肇事罪的罪名之下,那么整个交通肇事罪的性质将发生根本变化。另外,如果逃逸致人死亡的主观罪过是直接故意或者间接故意,比如交通肇事后致人伤害,行为人明知如果驾车逃逸会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但因为害怕承担责任,只求尽快脱离现场,放任被害人的死亡,或者希望被害人死亡以便没有人可以指证他的肇事行为,或者将被害人转移、丢弃至偏僻之处使之无法被人发现救助,导致被害人的死亡,这里行为人是因为其交通肇事行为,而在法律上有救助义务的前提下,主观上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的死亡,客观上实施了逃逸或者转移被害人后逃逸的行为,侵害了被害人的生命安全权利已经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按照故意杀人罪论处符合不作为的,这行为理论和法当其罪的要求。 (三)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应综合判断。在司法实践中,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况十分复杂,所以对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的定罪,应本着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根据逃逸人主观心理状态并结合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之间的因果关系,综合加以判断。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因过失致人死亡的,应按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如行为人交通肇事后误认为被害人没有受伤或只受轻伤(轻微伤),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或者行为人肇事后按正常人的常识误认为被害人已经死亡而逃逸,致使被害人死亡等情况。在此类案件中只要有证据证明,肇事者主观上并不明知逃逸行为会造成被害人死亡,或没有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就不符合间接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行为人肇事后履行了注意义务,但当时未死,后因抢救不及时而死的;或行为人肇事后履行了注意义务,但疏忽了其他的注意义务,而由此造成危害结果发生的,只能以交通肇事罪定罪。 交通肇事后被害人伤势严重,即使得到及时抢救也不能挽回其生命,或者被害人已经得到了及时救治,但由于伤势严重或医疗条件所限等原因不治身亡的情形,当认定:由于被害人死亡和行为人逃逸行为之间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被害人的死亡是行为人交通肇事行为的自然后果,所以对肇事者应当适用刑法第133条第2个量刑档次,但不适用“因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成立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但行为人为了毁灭罪证,逃避罪责,在逃逸过程中又实施了法定的行为,致被害人死亡,应以故意杀人罪处理,而不应属因逃逸致人死亡。 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驾车逃跑,在逃跑途中连续多次撞死、撞伤多人的,应按刑法第151条以危险 方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并与交通肇事罪并罚。 行为人肇事后当场致被害人死亡又逃逸的,在主观上无论其是否已经认识到被害人被撞死,均应构成交通肇事罪。依照刑法第133条第二个量刑档次处理,即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此情况下,被害人的死亡与交通肇事有因果关系,而与逃逸行为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因而不能适用第三个量刑档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逃逸过程中,再次发生交通肇事致他人死亡,即第一次交通肇事后逃走,在逃跑过程中再次违反注意义务,发生第二次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结果,前后两行为皆构成交通肇事罪,对之不宜实行数罪并罚,而应适用刑法第133条第三个量刑档次从重处罚。 安全经验分享小案例篇二 机器盖子未扣牢打碎风挡玻璃 1.事件经过: 20xx年12月4日上午10时左右,有一辆小轿车停靠在我站打开前机器盖子检查车况,检查完成后司机没有把车辆前部机器盖子扣牢就启动车辆,前机器盖突然后翻,打碎了打挡风玻璃,幸好没有伤到司机和造成其他交通事故。 2.事故原因: 司机安全意识差,检查完车辆后没有把前机器盖子扣牢。 3.事故教训: (1)车辆维修、维护后一定要仔细查看各部件是否恢复完好才能启动车辆。 (2)加强安全意识培训,从小事做起。 一件可怕而真实的事 2003年3月,时逢大一,我们班集体到河池市金山水进行烧烤 野炊 活动,我们班副班长(女)戴着隐形眼镜参加了我们这次活动!就在她开始以木炭生火之后的几分钟,她突然大叫一声,然后很痛苦的跳来跳去,在地上打滚??,全场的人都吓呆了,没人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当时,我们班主任见此情况,急忙拨打120,将她送到医院,医生检查后遗憾地说,她的左眼失明了,当时我们全班同学听到这个消息后万分惊诧和痛惜! 失明的原因就是隐形眼镜所导致,因为隐形眼镜是用塑胶制成的,篝火的温度熔化她眼中的隐形眼镜! 提醒:参加野外烧烤或任何有可能接触到火源的时候,请不要戴隐形眼镜! 酒后乘车遇险情 1、事故、事件经过: 20xx年2月12日晚上与几个朋友一起聚会,因为之前相约好聚会要喝酒,所以大家都没有驾驶机动车来,到晚上23点的时候聚会结束,然后等的士准备各自回去,因为太晚了一时间找不到车,后来就近叫了一辆三马车,就一起坐车回去,车开到半路的时候其中一个朋友说前面就到他家了,叫三马车司机停车,车上声音比较嘈杂,司机没听清,车速已减慢,但没有完全停下来,此时要下车的人直接从车上跳下来,我们都没有反应过来,他已经重重的摔在了地上不能动 弹,车完全停下来后我们立即跑过去扶他起来,但他已经昏迷不醒失去知觉,面部伤得很严重,我们立即把他抬上车送往医院急救。后续治疗面部缝了6针,头部经过CT检查没有影响到大脑,手脚等地方轻伤。直到 春节 前的几天还在医院住院治疗,前后花费2000多元治疗费。 由于伤者在送到医院后情况紧急,没有人注意到三马车司机偷偷的溜走了,没有能够追究到司机该负的责任。 2.原因分析及经验教训: (1)当事人意识到不能酒后驾车,但没有意识到酒后坐车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所搭乘车辆的安全性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为规范运营车辆、司机是否有驾驶证等; (2)由于酒精的作用,当事人往往过高估计自身能力,认为平时可以做到的事情喝酒之后也一样可以办到,所以很容易判断失误导致事故; (3)由于没有现场把开车的司机留住,得不到相应的赔偿。 3.防范措施及建议: (1)坚决不能搭乘无营运证的摩托车、三马车、以及柳微面包车等,因为无证经营,就不能确保乘车人的安全以及造成事故后的赔偿等问题; (2)饮酒者最好有个清醒的人在旁边看护,以便及时制止其做出的不安全行为; (3)搭乘营运性质的车辆要尽可能记住车牌号或司机姓名等,以便在发生事故后司机逃逸或者其他事件发生后可以快速的找到证据。 煤气软管烧化出火情 1.事件经过: 20xx年11月15日,一名员工在家中用煤气炉烹煮食物,开火后便离开厨房到客厅看电视。10分钟左右,厨房内冒出白色浓烟,并散发出刺鼻的焦味,随即,该员工捂住鼻子跑进厨房,发现煤气连接软管处泄漏燃烧,急忙将煤气罐阀门关闭,用水浇灭着火部位。此时厨房内铁锅、案板、窗户等均被烧坏。 2.事故原因: ① 由于厨房面积小,煤气炉输气软管摆放位置离炉灶火苗圈太近,在火苗的高温炙烤下软化脱落,最终导致煤气泄漏引发火灾。 ② 该员工对家庭用火安全意识差,使用火炉等明火煮东西时,应注意看管,防止干烧起火,同时要注意开火不要过大。 3.防范措施: ① 使用煤气、石油液化气等明火煮东西时要注意看管,防止煮物溢出、干烧等情况。 ② 煤气炉输气管摆放位置应与炉灶火苗圈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气源与火源不可近距离接触,防止炉子非正常出火。 ③ 如闻到家中弥漫煤气等异常气味时,不要开灯、不要点燃火种,应首先切断家中的煤气,同时马上开窗散气,并查找漏气源。 ④ 因煤气泄漏发生火灾时应保持冷静,首先切断气源,切记“断气即断火”。如果火势较大,煤气灶阀门附近有火焰,可用用湿毛巾、湿衣物包手,尽快关闭阀门。 针对此案例举一反三,冬季来临,气候干燥,大家更要注意家庭用火安全,由于气温低,燃气管线容易发脆开裂,使得气体泄漏引发火灾,建议各员工应对住宅用火、用电、用燃气做一次全面检查。 安全经验分享小案例篇三 一.梯子滑倒发生摔伤 1. 事故、事件描述: 2000年某日,刘某按领导安排清理走廊高处墙壁卫生,在使用扶梯的过程中,因水泥地面光滑,梯子摆放角度不合适,又无人把扶监护,登梯过程中梯子失稳滑移倾倒。将刘某双膝磕伤,被送进医院检查,幸未造成骨折。 2. 原因分析: 1)扶梯摆放不规范,角度不合适而失稳。 2)无人扶梯监护。 3. 建议采取的防范措施: 1)使用扶梯时角度要合适,防止扶梯打滑而摔倒。 2)加强安全管理,特殊作业一定要有监护人,作业前要安全提示。 二.吊筐吊耳开焊,吊装过程坠落 1. 事故、事件描述: 2006年10月某日,配制班人员在一楼吊装化学品,当时吊筐里面有一吨化学品,距离地面四米左右,吊耳突然开焊,吊筐突然从空中掉落,砸落到地面,险些砸伤人。 2. 原因分析: 1)吊筐未作定期检查。 2)吊料之前没有仔细检查确认吊耳是否牢固,在吊料时吊筐吊耳突然开焊。 3. 建议采取的防范措施: 1)对吊筐做定期检查,保证完好。在使用前加强对吊筐完好程度进行确认。 2)吊装作业时下面设置警戒线,由专人监护,防止坠落伤人。 三.误踩钉板扎伤脚 1. 事故、事件描述: 2000年某天夜班时,甲某巡检施工现场由于天黑视线不好,一脚踩中地面上一个带钉子的木板,被钉子扎伤。 2. 原因分析: 1)没有佩戴手电等照明用具。 2)带钉木板清理不及时,环境存在安全隐患。 3. 建议采取的防范措施: 1)夜班巡检时要随身携带手电 。 2)对一些因为施工所产生的垃圾及时处理。 四.吊运脚手杆坠落险伤人 1. 事故、事件描述: 2007年3月底,某区进行短停检修,各楼层均有施工作业,检修人员用四楼电葫芦进行木杆子吊运,准备在四楼搭架子作业。检修人员在一楼固定好挂钩后,便离开现场,此时岗位操作工并不知情,当木杆子吊到三楼时,有一根木杆松动脱落,坠落到一楼地面,幸亏当时一楼现场人员离事发地较远,没有发生事故。 2. 原因分析: 1) 施工人员对吊运作业没有足够的重视,安全意识淡薄。监护不利,没有设警戒线、警示牌。 2) 岗位操作工对本岗位施工作业监护管理不到位。 3. 建议采取的防范措施: 1)专人吊运,专人监护,作业期间拉警戒线。 2)吊运物一定要绑固牢靠。 五.跌入地沟膝盖受伤 1. 事故、事件描述: 2007年某月某日早晨7点左右,甲某打扫卫生时,不慎右脚踏翻地沟盖板,出于本能反应大腿自然屈膝,一下跪在另一地沟盖板上,膝盖受到严重创伤,并且不能弯曲。 2. 原因分析: 1)现场地沟盖板存在缺陷,管理不到位对地沟盖板更换不及时。 2)甲某对环境观察不细,自我保护能力不强。 3. 建议采取的防范措施: 1)应经常检查地沟盖板是否完好,消除存在的缺陷,防止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2)提高安全意识,保证自身安全。 六.高层墙皮脱落险伤人 1. 事故、事件描述: 2004年夏季一个傍晚,约19点左右,室外下着雨,甲某和乙某回休息室,刚走到E区休息室的门口,听见身后一声巨响,回头一看,离甲某和乙某不远的地面上有一堆碎石。原来是四楼窗户外面的一块约 1米×1米的水泥墙皮脱落下来,刚好落在甲某和乙某走过的南侧中间小门处。险些酿成一起人身伤害事故。 2. 原因分析: 外墙年久失修损坏没有发现并处理。 3. 建议采取的防范措施: 1) 巡检时不要在墙根底下走,尤其是遇到大风、雨雪等天气,巡检时更要格外注意高空坠物。 2)对高空墙面和其他的高空易坠落物加强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七.交叉作业险酿火灾 1. 事故、事件描述: 20xx年4月某日19:00时左右。某区进行技术改造,加固楼板和管线碰头作业。施工任务由某炼化化建公司负责,此时该项目已进行多日正处在收尾阶段。当晚施工单位为抢进度连续进行作业,现场施工项目多,作业人员也较多。在上方为钢梁粉刷防腐的施工人员,在施工中没有拿稳油桶掉落在地。恰逢旁边在加固楼板的动火作业中,火花飞溅引燃了掉落的油桶。幸好旁边监护人员及时将初起火灾扑灭。 2. 原因分析: 安全意识不强,交叉施工作业风险识别不到位。 3. 建议采取的防范措施: 严格施工管理,严控交叉施工作业。 八.灭火人员墙头跌落 1. 事故、事件描述: 20xx年夏季的一天夜班5:00左右,甲某巡检时发现临厂靠近我单位大墙附近地面堆积杂物冒烟起火。甲某立即 报告 班长、值班长。值班长组织用地下消火栓接消防水带灭火。甲某和乙某骑在墙上,手持消防水带和消防水枪头,准备灭火。当其他人员打开消防水阀,由于水阀开的较快,消防水压力较高,甲某和乙某同时被迅速膨胀、绷紧的消防水带挑到墙下,幸好没有受伤。 2. 原因分析: 1)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操作技能低,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差。 2)安全意识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 3. 建议采取的防范措施: 1)加强应急培训,增加预案演练频次,提高安全设施操作技能。 2)加强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风险识别水平。对应急过程的危险因素识别到位。 九.室外走梯滑倒摔伤 1. 事故、事件描述: 20xx年冬季的一天,甲某负责当天的巡检工作。为图方便在巡检完后甲某从室外的安全走梯下楼,下楼时没有把扶手。在行至三楼至四楼之间的走梯时,脚下一滑摔到了缓台上。当时幸好还有几级楼梯,台阶就下完了,没有造成严重摔伤,可还是将甲某后背摔破皮了。 2. 原因分析: 个人安全意识淡薄,精力不集中,下楼梯未把扶手。 3. 建议采取的防范措施: 1)提高个人安全意识的修养,上下楼梯把扶手,养成良好的习惯。 2)雨雪天气原则上禁止走室外走梯,以防坠落事故的发生。 十.灭火器使用不当 1. 事故、事件描述: 2001年5月中旬一天,加热炉顶部着火,甲某在地面将灭火器安全销拔出,提灭火器爬上炉顶,压下灭火器压把儿,匆忙中没有把住喷嘴,由于压力作用灭火器喷嘴四下摇摆,大量干粉喷到甲某嘴里、脸上,一时喘不过气来,差点因窒息从炉顶掉下。 2. 原因分析: 1)着急灭火,灭火器操作失误。 2)安全操作技能差,消防器材使用不熟练。 3. 建议采取的防范措施: 1)加强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培训和实际演练。 2)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做到应对突发事件有条不紊。 十一.灭火器砸脚事故 1. 事故、事件描述: 20xx年9月某日,车间安全员及操作工甲某在一楼贴灭火器责任牌,将灭火器由器材箱内拿出,放到地上撕掉灭火器上原来的责任牌。因有事安全员离开,安排甲某独自处理。甲某在安全员走后,将灭火器从器材箱里拿出,放在器材箱沿上撕标签,灭火器从器材箱上滑落,砸在脚上,造成脚趾骨折。 2. 原因分析: 1)甲某安全意识不强,对将灭火器材放到器材箱沿上(器材箱底部窄,本体轻)作业的危险性认识不足。 2)甲某劳动保护穿戴不齐全没有穿防砸鞋。 3. 建议采取的防范措施: 1)加强 安全 教育 ,做事要稳,不要图省力。劳动保护要佩戴齐全。 2)对一些小的作业,在安排时同样要强调安全,分析其危险性。 >>>下一页更多精彩“安 全经 验 教 训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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